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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曾纪泽简介(曾纪泽清代著名外交家、曾国藩次子)

2024-03-16 05:01 来源:旺达屋 点击:

曾纪泽简介(曾纪泽清代著名外交家、曾国藩次子)

曾纪泽清代著名外交家、曾国藩次子

本 名:曾纪泽

别 称:曾惠敏

字 号:劼刚、梦瞻

所处时代:清朝

民族族群:汉族

出生地:湘乡县荷塘

出生时间:1839年12月7日

去世时间:1890年4月12日

主要作品:《曾惠敏公遗集》等

主要成就:收回伊犁,出使英法俄

官 职:户部左侍郎、总署大臣等

爵 位:一等毅勇侯

谥 号:惠敏

人物简介

曾纪泽(1839.12.07—1890.04.12),字劼刚,号梦瞻,清代著名外交家,也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二位驻外公使 ,与郭嵩焘并称“郭曾”。

曾纪泽是曾国藩次子,1877年(光绪三年)袭侯爵。1878年(光绪四年)出任驻英、法大臣。在出使期间,深入了解各国历史、国情,研究国际公法考察西欧诸国工、商业及社会情况。1880年(光绪六年)兼驻俄大使,与俄谈判收回伊犁事宜,于1881年(光绪七年)2月24日签订《中俄改订条约》,收回伊犁特克斯河流域土地及部分利权,被认为是晚清一次较为成功的外交行动。1883年(光绪九年),中法战争爆发,主张“与法人辩,始终不挠”。又疏陈“备御六策”。1886年(光绪十二年)归国。1890年(光绪十六年)去世,追赠太子少保,谥号“惠敏”。

曾纪泽学贯中西,工诗文,书法篆刻,善山水,尤精绘狮子。著有《佩文韵来古编》、《说文重文本部考》、《群经说》等,后人辑为《曾惠敏公全集》。

人物生平

早年经历

1839年(道光十九年)12月7日,曾纪泽生于荷叶黄金堂,为清朝中兴名臣曾国藩的次子。曾纪泽自幼受严格教育,通经史,工诗文,并精算术 ;后因受洋务运动影响,复力学英语,研究西方科学文化。故识者常以“学贯中西”誉之。

1870年(同治九年),由二品荫生补户部员外郎。

1872年(同治十一年),曾国藩去世。曾纪泽守制期间,开始以《圣经》、《英话正音》等为教材学习英语。

1877年(光绪三年),曾纪泽为父守丧期满,以承袭一等毅勇侯爵位入京。他得到慈禧太后接见,并指出:“办洋务难处在外国人不讲理,中国人不明事势。”又说:“中国臣民当恨洋人,不消说了,但须徐图自强,乃能有济,断非毁一教堂,杀一洋人,便算报仇雪耻。”

使臣生涯

1878年(光绪四年),派充出使英国、法国大臣,在英办理订造船炮事宜,补太常寺少卿,转大理寺少卿。在出使任内,深入了解各国历史、国情,研究国际公法,考察西欧诸国工、商业及社会情况。又将使馆由租赁改为自建,亲自负责图书、器物购置,使得使馆的规模既不失大国风度,亦不流于奢靡。驻外严于操远,节约公费,摒弃贪劣,倡导廉洁之风,为外国人所敬重。

1879年(光绪五年),巴西通过其驻英公使与曾纪泽联系,谋求与中国建交、通商,并招募华工垦荒。曾纪泽建议清廷予以同意,唯对招募华工一事,因美洲各国虐待“苦力”,请予以拒绝。

1880年(光绪六年)曾纪泽兼任出使俄国大臣,并作为钦差大臣,与沙俄谈判修改崇厚擅订的《里瓦几亚条约》。曾纪泽抵达俄国后,与俄外交大臣格尔斯(Nikolai Karlowitsch de Giers)及俄驻华公使布策(Eugene de Butzow)等艰苦谈判。

1881年2月24日(光绪七年正月二十六日),《中俄改订条约》(即《中俄伊犁条约》)签订,成功挽回了伊犁以南特克斯河流域等处领土。6月14日,曾纪泽迁宗人府府丞,8月5日清廷又授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之职。8月19日,完成《中俄改订条约》的换约。

1882年1月27日(光绪七年十二月初八),领旨续任驻英法俄三国公使三年。5月3日,抗议法军侵占河内,5月6日进一步要求法军退出河内。5月31日法国外交部做出法越之事无须中国过问的回复,曾纪泽又于6月14日予以驳斥,称其“乃无根之言”。12月4日,会晤英国外相,谋求调停中法越南冲突。

1883年(光绪九年),受命开始与英国商谈鸦片厘税并征事宜。中法战争爆发后,曾纪泽不断抗议法政府挑衅。主张“坚持不让”,“一战不胜,则谋再战;再战不胜,则谋屡战”。与法人争辨,始终不挠。又疏筹“备御六策”。 虽在病中,犹坚守岗位,进行斗争。

1884年(光绪十年)4月,由于李鸿章的建议,曾纪泽被免除驻法大臣之职 ,5月交接,仍为驻英、俄大臣。11月20日补授兵部右侍郎。

1885年(光绪十一年),镇南关大捷后,曾纪泽着眼于中法国力的客观差距,改变主战的观点,电请清廷议和以尽快体面地结束中法战争。6月,清廷令曾纪泽卸任出使英俄国大臣之职,回京供职,而以刘瑞芬代之。交接前,曾纪泽继续履职,在英国订造“致远”、“靖远”舰,并于7月18日与英国首相兼外交大臣沙尔斯伯利侯爵(Robert Arthur Talbot Gascoyne-Cecil)签订《中英烟台条约续增专条》,议定洋药税厘并征条约,规定凡鸦片运抵中国口岸,每百斤须完纳进口税30两及厘金(最多80两),此后于中国内地行销不再征收任何捐税;此举为清政府每年增加烟税白银数百万两。